欢迎访问新阳光同等学力网!

新阳光教育同等学力_同等学力申硕考试_同等学力报名_同等学力培训课程-同等学力考研通过率连年走高的辅导机构

全国报名咨询热线

400-886-0085

当前的位置:主页 > 考试资料 > 习题集 > 法学 >

2017年同等学力法学简述题练习(10)

来源:未知 更新日期:2017-03-06 分享:

  1、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


  2、简述民法的适用范围


  3、我国民法的性质是什么?


 参考答案:


  1、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其贯穿于各项民事法律制度之中的民法的根本规则,是民法理发的指导方针和解释民法规范、适用民法规范以及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对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根本特性的集中反映,体现着党和国家的民事政策。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认为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2、民法的适用范围又称民法的效力,是指在何时、何地、何人之间的关系应适用有关的民事法律规范。包括在时间上的效力、在空间上的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① 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即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指的是民事法律规范在何期间有效,亦即在何时间内可以和应当适用该法律规范。


  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有以下两条规则:


  (1)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即法律原则上只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项,而不适用于生效前发生的事项。


  (2)新法改废旧法。即在新法生效后,有关针对同一事项的旧法即使没有明令废除也当然废止。


  ② 民法在空间上的效力是指民事法律规范适用于何地域内发生的民事关系。我国民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领海、领空以及依据国际法和国际惯例视为我国领域内发生的民事关系。但由于民法的渊源不同,民事法律规范的效力范围也就有所不同,如地方性法规仅适用于该地区。


  ③ 民法对人的效力是指民事法律规范适用于哪些人。我国民法对人的效力采取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仅适用于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外国法人在我国设立的分支机构。


  3、我国民法具有以下性质:


  (1)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需要由与之相适应的法律予以调整,而调整市场经济关系需要由之相适应的法律予以调整,而调整市场经济的 基本的法律就是民法。


  (2)民法为文明法。民法是文明社会的产物,任何社会的民法都是与当时社会文明相适应的,我国社会主义民法是与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是促进和维护社会主义文明发展和进步的文明法。


  (3)民法为行为规范兼裁判规范。民法规定当事人的行为模式,规范主体的行为;违反民法的规定,则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在当事人发生纠纷时,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须依照民法的规定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所以,民法规范又是法院裁判案件的裁判规范。


  (4)民法为实体法。民法规定主体的行为准则,确认主体的权利义务,因此,民法为实体法。


  (5)民法为私法。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因此,民法属于私法。

本文出自新阳光教育同等学力网站(http://www.xyg100.com),转载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来源!
TAG: 同等学力 同等学力申硕 同等学力申硕真题
试听课程
  • › 同等学力民法试听-民法概述
  • › (微观)西方经济学精彩片段——消
  • › 英语试听——写作指导:议论文写作
  • › 财务管理精彩试听——资本成本及其
  • › 英语试听——语法:基本句型①
学员心声 高分学员经验 / 光荣榜
热点推荐
  • 加载中...
客服热线

400 886 0085

咨询电话
同等学力英语app了解课程及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