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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同等学力法学简述题练习(4)

来源:未知 更新日期:2017-02-06 分享:

  1、民法的渊源


  2、为什么说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


  参考答案:


  1、民法的渊源,又称民法的法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的来源或表现形式。我国民法的渊源主要是指国家有关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有关民事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


  (1)法律。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①宪法②民事基本法③民事单行法和其他法律中的民法规范。


  (2)法规。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3)规章。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为贯彻法律、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 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高人民法院有权就法律适用中的问题作出解释。 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包括关于贯彻执行法律的意见、适用法律的解答、就某案件如何适用法律的批复等,也是民法的重要渊源。


  (5)国家政策和习惯。


  2、民法是所有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而产生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的民法反映着不同时期商品经济的社会条件,维护和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需由法律保障的发达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商品经济,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离不开法律的调整。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从法律上确认三个基本要素:即主体、权利和交易规则。民法的主体制度确认和规范着市场主体,赋予各类民事主体独立的法律人格;民法的财产权制度确认和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使主体能以自己的财产进行商品生产经营活动;民法的法律行为制度、合同制度等规范主体的行为,规定交易规则,使主体得以公平、正当地进行竞争,安全有序地进行交易。可见,民法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着基本的法律保障,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民法属于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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